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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熊孩子”家长戴上紧箍咒 ——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发出!
时间:2021-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特向你们发出‘督促监护令’,希望你们作为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2021年8月1日,博望区检察院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父母发出了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博望区检察院经委托社会调查、充分评估后,依法对3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深入研究案情,发现在未成年人陷入犯罪泥潭背后,与其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长管教不严、监护不力有很大关系。为此,检察官认真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由具备心理咨询资质的专业办案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辅导,并且制发了“督促监护令”。


检察官不仅将“督促监护令”送达三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还送达公安机关,以便检察与公安机关共同做好对监护人监护职责的督促落实工作。


送达仪式后,检察官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父母进行了亲职教育,引导其修复亲子关系,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的监督和考察,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报告,给予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正向的支持和引导,最终达到预防犯罪、教育矫正未成年人的实际效果。同时,拟定了回访计划,不定期对监护令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经过检察官的教育引导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深感愧疚,表示今后一定要与孩子多沟通交流,严加教育约束孩子,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并配合做好后续帮教工作,更多地关心关爱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基本单位,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博望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好“督促监护令”后期监督、考察工作,不断加强监护权监督,切实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难点问题,督促监护人认真落实家庭责任保护,履行监护职责,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说:父母对孩子的爱不是单纯的保障衣食无忧,而是应该把爱和沟通放在心上,表现在行动上。监护人,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条防线,也是每个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孩子涉罪,家长有监护之责,社会有帮教之责,法律有监督之责。“督促监护令”的实施,不仅充实和填补了国家监护制度设计中的盲目和空白地带,而且可以通过司法干预督促监护人的履职尽责,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