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文件规定,为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博望区检察院结合本区实际、经过充分调研,与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商定在博望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对辖区其他派出所,采取巡回检查的方式加强监督。2017年4月17日,博望区检察院驻博望派出所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区委政法委书记毛方旭、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局长芮延年、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生林出席了揭牌仪式。
驻派出所检察室成立后,将坚持依法规范监督,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以及普遍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等原则,并且将监督的重点放在介入侦查、立案监督和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通过登陆公安机关协同办案系统、调阅卷宗、信息通报、召开联席会、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开展有效的监督,实现既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又促进公安派出所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能力、提高移送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将检察院的监督工作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规范公安派出所的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