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帮扶相关规定,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实效,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博望区司法局组织召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活动,辖区内多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监护人参与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博望区检察院干警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以及心理健康等问题与各社交对象展开深入交流,并详细阐明他们享有《社区矫正法》第34条有关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还结合近年来未成年社矫对象矫正期间再犯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犯罪诱因及特点,以循循善诱的口吻引导矫正对象深刻反思,告诫未成年社矫对象明法理、学法律,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人。矫正对象依次发言,表示在社矫期间会定期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学习会,对自己享有的权利有充分的认识;同时在接受矫正后也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今后在矫正期间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的有关规定。



随后,博望区检察院干警对4名未成年社矫对象开展针对性谈话,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在矫生活,确保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区检察院干警联合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针对未成年社矫对象展开“一对一”谈心谈话,帮助社矫对象探索自身心理问题,引导其正确调整心理状态,增强自我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
此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活动在提高社会矫正质效以及帮助未成年社矫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未成年社矫对象的健康成长提供助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