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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检察院与溧水区检察院会签《溧水-博望省际接壤处社会治理一体化检察协作框架协议》
时间:2024-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溧水-博望 会签仪式

《溧水-博望省际接壤处社会治理一体化检察协作框架协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跨区域检察监督协作配合,6月13日,马鞍山市博望区检察院与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会签《溧水-博望省际接壤处社会治理一体化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向发力的省际接壤处社会治理共同体。

会上,双方深入交流了两院的基本人员情况、检察业务构成和重点工作进展,就各自优势项目工作情况、具体做法、工作中的瓶颈难点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相互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座谈气氛热烈融洽,实现了业务上互相学习切磋、思想上激烈碰撞的良好效果。


溧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黄志坚表示,在长三角一体化的国家战略背景下,苏皖两地的检察协作应当向更广领城、更深层次方向发展,双方要继续保持良性互动,加强重点业务的经验交流,围绕扫黑除恶斗争、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关键领域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博望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魏怡鸿指出,两地要立足毗邻实际,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此次协作为双方开展全方位合作的开端,要重点加强法律监督的新兴领域方面的检察协作,推动从办好个案,到监督类案,再到溯源治理的转变,以检察能动履职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一体化发展。



《协议》是两地检察院探索建立省际接壤处社会治理一体化检察协作常态化机制的有益尝试,确定了协作原则与工作要求,明确了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等八个方面的协作内容,指明了两地跨区域检察监督协作,推动社会治理一体化的重要方向。


下一步,两地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毗邻区位优势,深化业务交流,全面开展合作,共同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优秀案件,融智聚力助推两地检察提质增效,为省际接壤处社会治理一体化检察协作提供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