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监守自盗 | 办案故事第三季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由检察官讲述2022年以来通过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案例故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安徽检察新媒体特开设“办案故事第三季”专栏,陆续刊发各地检察办案故事。今日播出第二十九期,讲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


办案检察官: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程新生


讲述人: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 郭彩玲

2023.11.29 博检_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监守自盗——来源安徽检察发布).mp4

(全屏观看效果更佳)


办案故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事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近年来,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力度,公正司法,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2年的一天,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接到被害单位报警电话,称该公司铝材被盗。该局立案后,博望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提前介入,发现被告人朱某系被害单位前职工,自2021年11月份离开该公司后一直无业,于是利用被害单位对角铝登记不规范的管理漏洞实施盗窃。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重点关注朱某赃物销赃去向,引导侦查机关对销赃铝材进行扣押,并在对相应铝材进行价格鉴定后及时返还被害单位,为企业挽回损失。


审查逮捕时,犯罪嫌疑人刘某作为从犯拒不认罪,对于是否对刘某进行逮捕的问题,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与会人员听取承办人案件汇报后,发表意见认为事先在院墙外等待接应的刘某虽然表面上和主犯朱某是雇佣关系,但其驾驶叉车跨院墙转运铝材到货车上的行为,基本能够证实刘某构成犯罪,为了后续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承办人可以对刘某批准逮捕。


面对被告人刘某依然辩解自己主观上不知道朱某是盗窃,不愿意认罪认罚。如何认定刘某的行为性质?如何让被告人心悦诚服接受法律裁判?


博望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调查被告人作案现场,通过对作案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信刘某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


同时认真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发现刘某在讯问笔录中供述自己曾经和另外一个朋友提过此事,于是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自行补充侦查,对认定刘某主观故意的证据予以补强,使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然后围绕自行补充侦查的新证据讯问刘某,彻底驳斥无罪辩解,打消侥幸心理。并向其充分阐明认定盗窃的理由、从犯法律依据和是否认罪认罚将面临的不同量刑建议幅度,促使刘某转变态度,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提起公诉后,博望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制网格员作用,加大向企业开展犯罪预防法治教育与回访的力度,帮助涉案民营企业改善案件中企业暴露出的经营管理问题,推动企业构建和完善刑事风险防控机制,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民营经济保护职能过程中,坚持目标导向,主动“走出去”,延伸检察职能,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守护好“钱袋子”,以扎实的检察履职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