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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公诉全区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时间:2019-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全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得到了有罪判决。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对在案十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到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三万元。 

  本案系博望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获悉本案犯罪线索后,我院及时召开了案件讨论会,认为该案属于恶势力犯罪案件,随即派出侦监部门业务能手跟随公安机关一同赴现场,实地查看案发现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一同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案件,并将证据问题提前解决在提捕、提诉之前,形成了引导侦查意见,实现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在办理过程中,我院开辟“绿色通道”,对本案实行优先介入、优先办理、专人专办。 

  自2014年以来,王良柱纠集鲁廷君、孙家兴、张光辉、鲁夏昭、季成龙等人,逐步建立起以王良柱为首,鲁廷君、张光辉、孙家兴、鲁夏昭、季成龙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以攫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通过实施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市博望区丹阳镇黄塘村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自身检察职能,继续以强有力的措施投入扫黑除恶工作,上下齐心协力,坚决遏制重点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为百姓营造一个安居乐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