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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检察院成功公诉全区首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时间:2019-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博望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了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该案也是博望区第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近日博望区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 

  2018年5月25日,马鞍山市博望区某五金加工部的负责人赵某某在无建筑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承包了马鞍山市伟泰锡业公司精炼车间拆除改造钢结构工程。同年6月1日,在未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未搭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工人夏某某等四人进入厂区进行高处拆除作业,致使工人夏某某于当日16时许从作业的房顶上坠落后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针对此类犯罪,我们应当:一是加强劳动者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劳动者技术素质和能力;二是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法律,增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加强相关领域企业教育培训和管理,督促企业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和保护劳动者劳动安全的决心,博望区检察院将继续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护航市场经济正常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