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至2月22日,马鞍山市检察院2017年检察长会议上喜讯频传。
原来,本次会议对全市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因业绩突出,我院获得了“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的荣誉称号,成为获得该荣誉的三个检察院之一。
此外,我院一个集体和多个个人也受到了表彰,他们分别是:
民行科获得集体三等功,黄学强获得个人三等功,潘春燕、刘庆霞获得“全市检察机关2016年度业务标兵”称号,周扬获得“全市检察机关2016年度工作标兵”称号,徐贝贝、夏素侠获得市院嘉奖,潘春燕被授予第十一届市级优秀公诉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对我院2016工作的肯定,也是鼓舞,更是鞭策。在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珍惜荣誉,虚心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