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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这份顺口溜请查收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月是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迷惑性不断增强,一旦心存投机心理和侥幸心理,极易陷入,参与非法集资者往往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博望检察院准备了一份顺口溜提醒大家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防范。

 

房产林权农渔,保险股票或基金,

不以销售为目的,虚构项目为吸金;

 

广告宣传花样多,高档形象迷惑您,

合同协议来签订,要你放下警惕心;

 

返点分红齐上阵,天上还能掉馅饼,

倾囊而出把钱投,人去楼空无踪影

 

非法集资陷阱多,博望检察来提醒:

 

高利诱惑不动心,保本保利别相信

有无资质查询,熟人介绍也当心;

 

高收益有高风险,风险自担要认清,

守护自己血汗钱,非法集资别靠近!

 

下面具体来看:

 

一、房产林权农畜渔,保险股票或基金不以销售为目的,虚构项目为吸金

非法集资人往往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名义成立公司,大肆招揽业务员组成专门的销售团队,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编造虚假项目,制造出一幅具有丰厚回报预期的景象,吸引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非法吸收资金常见的十种形式:

1.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

4.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二、广告宣传花样多,高档形象迷惑您,合同协议来签订,要你放下警惕心

非法集资人为了骗取社会公众投资,通常会通过各种途径将其编造的项目声势做大,在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代言人等综合宣传手法向社会公开宣传。有的会在商业中心租赁高档商务楼,制造出资金力量雄厚的假象,增强集资参与人的投资信心。有的还会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借款合同、债权转让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入伙协议、租赁协议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文本,迷惑集资参与人。

 

三、返点分红齐上阵,天上还能掉馅饼,倾囊而出把钱投,人去楼空无踪影

非法集资人为吸引群众资金,会承诺高额稳定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的神话,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参与集资人尝到甜头后不断加大投资,有的还会拉拢亲戚、朋友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四、高利诱惑不动心,保本保利别相信,有无资质要查询,熟人介绍也当心

集资参与人被高收益回报所诱惑,为图畸高收益丧失判断力或因对亲戚、朋友、同乡的盲目信任,在未经查询公司是否具有业务资质,尚未核实合同条款与公司承诺是否相符,以及不清楚投资资金的真实用途的情况下,盲目听信对方的“保本保利”宣传,为追求高收益而忽视了高风险的存在。

 

五、高收益有高风险,风险自担要认清,守护自己血汗钱,非法集资别靠近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社会公众在日常投资理财过程中一方面要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纠正不良投机心理,学习金融知识,学习风险控制;另一方面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金融犯罪“陷阱”的能力,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