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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一周年!这一年来,博望检察做了什么……
时间:2023-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一年来,为进一步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落细,助力家庭教育不再缺位,博望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护航家庭教育。

一、率先设立中心,打造家庭教育阵地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5月13日,博望区检察院会同区妇联共同成立博望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中心设在博望区检察院。中心以家庭教育指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普法教育等为职责,设有心理咨询室、家庭教育会客室,旨在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注重解决家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为家长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真正担负起推进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今年以来,中心已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30余次,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30余次。

二、《家庭教育令》,引导家长依法履职

《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是检察机关书面督促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我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被其监护人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该监护人存在严重的监护失当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2月17日我院针对该监护人发出了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要求监护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三、 多方联动,合力助推家庭教育工作

博望区检察院牵头辖区内9家职能单位,共同成立博望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并共同会签了《关于成立博望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的工作意见》,意见规定博望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应当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将《家庭教育指导令》抄送妇联和教育等部门。联盟单位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形成共识,明确各方职责,确立了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好促进家庭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 检校共建,扩大家庭教育覆盖面

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学校,通过以案释法,深入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要求及意义,为家长们答疑解惑,引导学生家长树立重视家庭教育、依法家庭教育、科学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五、 检察+社工,打通家庭教育“最后一公里”

为更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谋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路径,博望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社工”新型工作模式,与博望区社工服务站确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力量,更直接、有效地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走深走实,打通家庭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人的脚步从未停歇。下一步,博望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传播法治力量,推动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